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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了五年多了,当时我们两个有个房子但房子给了儿子没有一直给抚养费但这几年我得了癌症,挣的钱都在花在医药费上现在一无所有身上,现在可以我也起诉给法院把房子两个人以前的房子共同财产可以处理吗

婚姻家庭
2023-09-27 13:56:5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时财产未分割可以单独起诉财产分割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你好 你们有没有协商醃
  • 离婚起诉时可以不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只要双方已经通过协商处理好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方起诉离婚时,如果房屋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归个人所有。如果房屋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由双方协商处理,一般是平均分割。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双方离婚时房产若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当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具体要看情况 详细沟通下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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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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