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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商住楼一楼可以开餐饮店吗?

公司企业
2023-09-28 09:45: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开饭店需要前置审批,一般需要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等的许可证,您这种情况可向环保局反映
    追问:问过了,环保局只管企业,不管这种小事
  • 你好,看审批报告,一楼是否盈用

  • 居民楼开餐饮要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需携带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业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前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携带营业执照、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前往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 住宅楼下可以开餐饮,但是需要经过周围邻居的同意。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是,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住宅楼下经过周围邻居的同意可以开餐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是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住宅楼下经过周围邻居的同意可以开餐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是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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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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