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购买的地下车位可以租给别人吗?

房产纠纷
2023-09-26 18:53: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小区地面车位到底归谁所有? “物权法规定:小区内所有地面及绿化归业主共有。”你这不是已经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了么。
    既然是业主共有,就不可能是物业公司所有,所有的业主都有使用权和益物权。
    因此必须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也不能将这些停车位出卖或者出租。物业统一使用和管理是可以的,收费的价格也应当有业主委员会通过会议决定,由此产生的收益应该是业主的共同收益。
    不过,这笔钱不能平分,而应该用于小区的维护、管理费用,也可以直接冲抵物业费,这笔钱的支出账目,业主大会有权监督。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的
  • 租赁合同的地下车位经所有权人同意可以转让。租赁合同的车位使用权人未经车位所有权人的授权用其名义签订车位转让合同进行物权处分与收益,合同对车位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位使用权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