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司是广东梅州的一家机械设备公司。大概一个星期前,梅州丰顺甲矿场请求我司向山东乙公司购买设备(由于甲矿场与乙公司之前有经济纠纷,甲欠了乙20000多元,因此甲不敢直接向乙购买,就请我司帮忙购买,我司从中收取一些费用)。2006年2月28日,我司跟乙公司联系并达成口头协议:对方收到我司货款后,马上发货。2006年3月1日,我司将货款及运费10200元汇入对方帐户(我司法人代表的个人帐户转帐到乙公司总经理的个人帐户),对方收到了,但拒绝发货,原因是:认为我司跟丰顺甲矿场是一伙的,所以拿这10200元来抵之前丰顺甲公司欠它的20000多元债款。 由于我司没有跟乙公司签订合同,现在我司只有一张银行转帐单。

民事相关
2006-03-08 13:26: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