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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有人冒充我本人,加我认识的人到处诽谤我侵犯我的名誉权,在我不知道对方的具体信息的情况下应该如何维权

人格尊严
2023-09-27 10:40:0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侵害名誉权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起诉
  • 如果已经涉及到侵犯了名誉权,隐私权,可以
  • 一定要把对方查出来,才可以到法院起诉
  • 你好,你是怎么知道对方冒充你的?
  • 您好 您这边可以报警的呢
  • 你好,详细说说方便分析
  • 我被人诽谤名誉的,我应要求侵权人应停止侵害行为,积极消除不良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是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应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防止权力滥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处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认定侵犯名誉权的方法如下:首先,行为人对受害人存在侮辱诽谤行为,侮辱是指用语言文字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其次,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致使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最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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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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