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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打了,我没还手!我就跑了,对方还追着要打我,我自己摔打了,导致两处跖骨骨折,对方能构成故意伤害吗?

刑事案件
2023-09-26 01:06: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打伤了可以先报警,经鉴定后如果达到轻伤及以上的,对方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或者其家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致人伤害要经过法医进行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轻微伤的予以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可以要求派出所对你的伤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构不成轻伤,则只能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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