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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目前准备搬到另一个城市,但是公司基层员工大概300多人是工作了10年以上的,这部分人大多数不想去,但是我们公司又准备上市,也不想赔那么多钱,用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或者怎么规避这个风险呢

公司企业
2023-09-25 11:03: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般认为,跨市行政区域的搬迁, 对于员工的劳动基准(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劳动保护等都会发生重大变更,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 公司同城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
      粤人社规〔2013〕3号
      
    (三)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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