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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半年,怀孕七个月,想离婚,彩礼3万1千8,离婚的时候需要返还吗?同时想让男方支付打胎钱。男方说离婚必须先返还彩礼,才能在打胎同意书上签字,且让女方自己支付打胎钱。女方想让男方支付打胎钱,并签字离婚。协商不成,这种情况女方应该怎么办呀。

婚姻家庭
2023-09-25 14:33: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关于彩礼已经共同生活,可以不同归还,法律规定退还彩礼的条件如下: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关于流产,流产对女方身体损害很大,要好好修养。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按照公平原则,两人共同承担女方流产所产生的费用。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费用双方协商,如果男方不支付,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综上,如果以上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已经结婚共同生活了,彩礼可以不用返还,协商不成的话起诉离婚吧
  • 协商不成,就只能起诉离婚了。
  • 从司法实践来讲,一般不退还的,因为这属于附条件的赠予,即以男女双方结婚为条件,当然,关键要看你们双方还有其他特殊约定没有,并有证据证明,必要时联系当地专业律师帮助解决。
  • 从司法实践来讲,一般不退还的,因为这属于附条件的赠予,即以男女双方结婚为条件,当然,关键要看你们双方还有其他特殊约定没有,并有证据证明,必要时联系当地专业律师帮助解决。
  • 怀孕离婚彩礼不能要求退回,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才可以要求退回。而且一般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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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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