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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结婚前,女方父母购买了房产,位于女方父母名下。首付由女方父母支付,女方为父母还贷款,婚后还了三年的贷款。现在房产可以为女方私有吗,如果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婚姻家庭
2023-09-25 11:36:15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该房产属于女方和女方母亲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 您好,偿还的贷款部分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应当属于女方父母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您这边有没有还贷证明
  • 你好 现在是打算离婚吗
  • 离婚后不同情况下房产的分割: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以共同财产分割。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离婚时,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由人民法院按照具体情况予以分割。可由一方取得,由该方给予对方相应的房产分割补偿款;也可以由双方按份共有房产;如果是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或者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则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按照双方父母出资额按份共有。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可将该房产认定为房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房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房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在不同情况下房产的分割是:
    1.夫妻两人中的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前共同出资、婚后共同出资、婚后一方出资,房子的产权归双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首先这个房产属于女方父母的房产,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也没有分割这个房产的情况;女方婚后的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你需要提供女方用工资还贷的证据,可以要求分割这还贷的三年部分。当然你的也一样需要分割。
  • 你好,房产不是女方的私有财产,如果离婚只能要求女方父母偿还女方给偿还的贷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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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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