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前夫把孩子接过去半年了不让我看也不让我接,抚养费也不给我,这个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9-24 09:42: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孩子,如果双方约定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承担抚养费,但是对于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探视孩子,针对你前夫不给探视的行为,可以要求强制探视或者变更抚养关系
  • 您好 ,可以起诉孩子的探视权
  • 法律分析: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两回事,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者母一方的权利,当事人不能以抚养费未给付为理由拒绝一方探望孩子,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的,如果是直接抚养的一方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交还孩子,如果不是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其可以行使探望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给了抚养费不给看小孩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且不履行生效裁判载明的探望协助义务,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该方行使探望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
    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另一方的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