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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怎么办理?怎样利益最大化? 冷战到现在,她属于失联状态,不知道人在那里,她反我所有联系方式拉黑了。家里孩子不管,别的事也不问。之前约定过,孩子她也不要,房和车给我,财产方面,她银行卡下的钱我不要,给她。我名下的卡归我,但是她不愿意给抚养费,我应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9-25 16:52:5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去委托律师为你争取最大的权益
  • 离婚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
    1、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4、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法院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
    2、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
    1、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4、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你好,起诉离婚要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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