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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块 年利率36 分6期 每个月需要还多少

债权债务
2023-09-23 13:45: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出借人主张的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等合计均不能超过年利率24%,对于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
  • 36%的利息过高,可能是高利贷
  • 请问当地的银行确定
  • 法律分析:不同的贷款产品贷款利率是不一样的,具体需要根据您的贷款产品查看具体利率是多少,才能计算出具体金额。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你好,这个可以计算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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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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