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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对方手机

互联网纠纷
2023-09-23 01:32: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未经对方同意的手机通话录音,只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可以作为法庭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而录音属于电子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你好,建议确认后解决
  • 如果他人不返还 可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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