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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男友在处对象期间多次给他转账,分手了,钱一分 也不给我,我是不是可以要求法律赔偿,在一起期间多次家暴我,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

婚姻家庭
2023-09-23 00:58: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的或者是附条件的赠与,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
    追问:能不能有希望追回我的钱

  • 1、恋爱期间不存在家暴问题,这属于故意伤害,是可以提出索赔的。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被家暴可以要求赔多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配偶却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鉴于这一条规定的赔偿范围过于狭窄,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遭受家暴的一方拥有向家暴的一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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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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