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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7岁被车撞了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
2023-09-23 07:56: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有误工损失,就有误工费。

  • 一、车子被别人撞了有误工费吗
    1、车子被别人撞了是否有误工费,要看是否遭受人身损害。具体是:
    (1)车子被别人撞了,受害者遭受了人身损害,且因该损害而无法正常工作遭受收入损失的,需要赔偿误工费;
    (2)没有造成其严重人身损害的,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中农民可否主张误工费
    交通事故中,农民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按照有固定收入的,依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
    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
    1、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
    2、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车被撞了,如果被撞的车是营运车辆,没有误工费,但是可以获得合理停运损失。误工费只有人身受到损害时才可以去获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三项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一、车被人撞了有误工费吗
    1、车被人撞了没有误工费。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误工费。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才会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确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被车撞了赔偿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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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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