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没有出资需要承担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三)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