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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女朋友怀孕有4个月了,现要分开,说给5000,打胎费,就是想给了这个钱不管他后面生出来还是打掉了,不关男方这边事,要撇清关系,表明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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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1:48:5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女方决定流产的,男方要负担一定的流产费用、医疗费用。因为怀孕是男女双方的责任,所以,男方最少应当承担一半的费用。 女方决定生下孩子的,男方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
  • 我弟女朋友怀孕有4个月了,现要分开,说给5000,打胎费,就是想给了这个钱不管他后面生出来还是打掉了,不关男方这边事,要撇清关系,表明不承担任何责任
  • 你好,这种情况双方写一个保证书就好了
  • 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免除的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依法终止妊娠,是其义务。
    但是,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积极和男方协商,男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法律分析:法律对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打胎的,并没有规定可以主张赔偿。但如果女方因怀孕流产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向男方主张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对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打胎的,并没有规定可以主张赔偿。但如果女方因怀孕流产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向男方主张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二十条
  • 你好..你咨询的事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你好,请问需要律师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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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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