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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之后,没回去上班,产假期间交的社保需要个人全部承担吗

劳动纠纷
2023-09-22 12:40: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劳动者在产假期间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按照在职期间比例缴存。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 产假期间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按照在职期间比例缴存。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 法律分析: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需要自己承担社保费用,承担主要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社保缴纳权利的,原单位也无权以生产为由拒绝缴纳产妇保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第一款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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