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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我在4月底的时候离职了一家公司,工资是在微信上发的,我发现在个人所得税上面离职了以后公司还一直在给我发工资6.7.8.9但是因为是微信结工资的,我没有收到这些钱这是什么情况

劳动纠纷
2023-09-22 11:26: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微信发工资只是一种企业支付方式。是否逃税,要看企业或个人是否如实报税。如实报税的,不管是发现金还是走银行卡、微信,都属于合法手段。反之,则属于逃税。可以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劳动保障部门负有监督义务。
    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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