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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他前几天被拘留,这几天一直没联系到,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3-09-22 11:41:0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的男友被拘留了,你可以尝试以下方法来联系他:

    1. 通过他的家人或朋友了解情况。你可以询问他们的联系方式,然后与他们取得联系以获取更多信息。

    2. 前往当地公安局咨询。你可以前往你男友被拘留的公安局,向工作人员咨询有关情况,并要求查看你男友的案件资料。

    3. 申请律师协助。如果你认为你男友的案件存在一些问题,你可以请一位律师协助你处理此事。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案件的情况,并为你的男友提供法律援助。

    4. 保持冷静和耐心。在等待期间,不要过于担心和慌张。保持冷静和耐心,相信事情会得到妥善解决。
  • 你好,你男朋友被拘留,有可能他触犯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被羁押的,公安机关应当向其家属提供羁押的场所。
  • 你好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因为什么事情
  • 直系亲属会接到通知 具体什么情况
  • 你好,是什么原因被拘留的
  • 人被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销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法律分析:拘留最长37天,但是并不代表37天后就释放了,建议委托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警察立案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之说,只有被害人和嫌疑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及刑事案件,警察会传唤或者直接拘留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享有知情权,不管是采取传唤还是拘留措施,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采取措施时,均应当告知当事人采取措施的原因及依据。
    关于传唤,传唤包括传唤证传唤和口头传唤。不管是哪一种方式,侦查人员在采取措施时,应出示工作证件,并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关于拘留,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你好,具体是涉及什么案件?家属有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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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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