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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里有三个儿女,老人在另外一个女儿那里养老,其他两个儿女,拿赡养费 一年 2000 块钱。可是没到一年呢,另外女儿就把老人送到了养老院,这种情况还用拿赡养费吗

婚姻家庭
2023-09-22 10:20: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你好,如果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只是存在拿多那少的问题
  • 多个子女赡养老人,赡养费分配情况如下:
    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
    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应尽义务,这项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或者转让。
    即使孩子多,每个孩子也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可以根据子女间的约定来进行赡养。子女可以给老人生活费,生活费应根据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老人的需求,当地生活水平综合确定。子女收入达到低保线的,视为该子女无力提供赡养费,可以在精神方面尽心。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赡养老人是没有年龄限制的,一般要依据老人的身份条件和经济情况而定,老人需要赡养的,就有能力的子女就需要给赡养费。赡养费的计算是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
    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法律分析: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会因父母主去放弃而消失,所以父母可以放弃赡养的权利,如果父母再次要求赡养的,子女有赡养的责任。但是,赡养义务人有多个的,他们之间可以对赡养义务进行分配,达成赡养义务分配协议,在各赡养义务人之间的赡养能力产生重大变化、或者赡养人、被赡养人死亡等情况发生时,赡养义务人之间可以就赡养义务进行重新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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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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