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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我和一个男的谈恋爱他给我买是手镯和戒指,我要还他吗

婚姻家庭
2023-09-22 09:26: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你们的关系以及你们相互之间的约定。
    如果你们的关系已经结束,或者你们在恋爱期间达成了一致,可以在分手时归还对方所赠予的贵重物品。这通常被视为一种礼貌和尊重的方式,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或误解。
  • 谈恋爱期间女方赠与男方的财物时不能要回的,但是如果是借款,那就可以要回。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当时转账之前说明了是借款的,那就可以要求其还款。如果没有说明是赠与还是借款,法院会根据数额判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恋爱期间的赠与是否可以返还,视情况而定: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比如手表、电视机、摩托车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一般应予返还;
    5、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别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
    6、由于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如果当事人最终分手,此时赠与财物的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但是如果是赠与的财物具有彩礼性质,此时没有结婚,则可以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恋爱期间一方给对方的礼物,对方是有权不返还的恋爱期间一方基于自愿意思送给对方的礼物,应当视为赠与,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所有权即归对方所有,不可再撤销。但如恋爱期间基于结婚而给付的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你们的关系以及你们相互之间的约定。
    如果你们的关系已经结束,或者你们在恋爱期间达成了一致,可以在分手时归还对方所赠予的贵重物品。这通常被视为一种礼貌和尊重的方式,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或误解。
    如果你们仍然在恋爱关系中,而且他送给你的手镯和戒指是作为礼物或表达爱意的方式,那么通常情况下不需要归还。然而,如果你们在恋爱期间达成了一些协议或约定,比如互相交换贵重物品,那么在分手时可能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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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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