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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络监控,如何取证?

互联网纠纷
2023-09-21 15:26: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调取监控录像的时候需要出具公安部门介绍信、调取证据通知书、人民警察证等文件,就可以进行调取证据
  • 在调取监控录像的时候需要出具公安部门介绍信、调取证据通知书、人民警察证等文件,就可以进行调取证据
  • 您好。您被监控了吗?建议及时报警。
  • 应这样收集网络证据:主要以公证的方式进行保全。由于网络具有不确定性,瞬息万变,网页或者其他相关网络信息很有可能被删除或篡改。因此,最好是对于已经确定的网络信息,一经找到就立刻进行公证保全。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被人殴打或者故意伤害,受害人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并通过侦查手段获取有关证据,并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 网络犯罪证明嫌疑人由公安机关使用监视器监测网络,进行IP定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可以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手段和强制性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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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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