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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长期在外地工作,女方独自一人照顾孩子和男方的母亲,女方有工作,孩子的开销基本是女方出的,男方并没有每个月固定打钱给女方,物质方面基本是女方自给自足,并且男方家庭的一些琐事和男方母亲生病都是女方去处理和照顾的,也就是说男方没有提供足够的陪伴,也没有提供足够的物质条件,对自己的孩子没有足够的关心,对这个家庭也没有足够付出,女方提出离婚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23-09-21 15:04:1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简单描述一下目前所遇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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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要求多分一部分财产,孩子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补足
  • 可以适当主张多分财产
  • 可以离婚,婚姻问题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亦可委托律师进行调解,如无法协商,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一方对婚姻有过错的,应对无过错方进行精神赔偿,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有利于抚养孩子的一方,一般两周岁以内会判给母亲,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为工资的20%-30%。
    孩子十周岁以上的,法院会征询孩子的意见确定抚养权,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为工资的20%-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律分析:可离婚并要求赔偿,赔偿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可以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 女方可以在离婚的同时主张家务劳动方面,男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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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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