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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别人打了,但是对方关了半天不到就给放出来了,这样都可以的吗?

损害赔偿
2023-09-21 21:47: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报案处理,可向相关公安部门申请伤势鉴定,如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是轻微伤可能受到治安处罚;民事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对方支付
  • 这个要看伤的重不重,如果达到轻伤的程度,那么公安立案,可以自诉
  • 民法典规定被别人打了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先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只要达到轻微伤程度,即可要求打人者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打以后,一般都会建议先进行验伤,然后再决定是否私了。私了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互相承诺互不追究。从法律上来说,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都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1、被别人打,造成轻微伤的,可以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不会被处罚,但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2、如果无法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被处以拘留或罚款等处罚。
    3、相关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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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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