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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反馈 你好,我想咨询下,男女双方谈恋爱期间,女方单独要买房,男方借了4万块钱是刷信用卡,后面分开了,男方一直没有还这个款导致逾期被起诉,法院冻结账户,男方现在要求女方把之前的钱给他4万,否则法院就要查封女方的房子,房子不在男方名下,法院有权利查封吗

婚姻家庭
2023-09-21 10:09: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男方申请法院保全财产,可以查封。
  • 男女双方可以通过以下办法分割恋爱期间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协商分割即可。若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协商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按共同共有处理。在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分手时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双方对此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如有纠纷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后续贷款由所有人继续偿还。如果有借条、欠条、借款协议、收条、还款计划、汇款单、转账单、银行流水记录等书面证据,则起诉后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般来讲,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予另一方的比较大件的物品,比如房子或者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后都是可以要回的。
    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必须归还的。不仅是恋人之间分手,就算是夫妻之间,在婚前一方借给另一方的借款,离婚后也可以主张要回。若是恋爱期间,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衣物、首饰等相对小件的财物,一般来说是不能要回的,会被视为赠予。
    而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一些零散的花费,法院有自由裁量权,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案情,来判决财物是否应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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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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