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银行承兑汇票折价销售。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投资者是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和市政实体。其特点是:信用好,承兑性强,灵活性高,有效节约了资金成本。用银行承兑汇票为商业交易融资称为承兑融资。
二、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为多长时间
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七条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票据法》中没有相关论述。
结合现实情况
根据中国当前经济法展程度、法律覆盖面以及票据业务普及程度,对票据期限做了进一步限制,规定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目的是为了避免长期汇票带来的较大的支付结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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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具备的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
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
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7)出票人有良好的信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