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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男朋友同居三四年了,在这三四年里。一直是我养着他,他也从来没有出过一分钱。他已经花了我的十多万了,两个人在一起,后面名下有一张轿车。是分期付款的,但是一直都是我自己在还款,现在突然他要分手了,请问。有什么办法?把那些钱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3-09-20 11:17: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转账记录这些吗
  • 首先来说,不管有没有同居过,恋人分手之后的经济纠纷都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比如说,恋人交往期间,免不了会有一些吃吃喝喝相互赠予什么的。一般来说这种花费或者开销相对来说数目都不是太大,没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
    但是如果数额比较巨大的话,支付的一方,尤其是处于被动分手的一方,往往是想把这笔钱要回来的。但是由于恋爱关系存续期间的特殊性,你给对方赠予钱物的时候是不会打下借条的,所以这种情况取证比较困难,除非对方给你打了借条。
    综上所述,过去了就过去了,不要再去纠结这样的事情了。倒不如早一点放下,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开启一段新的感情来得实在。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 恋爱、同居是没有受婚姻法的保护,结婚才受到婚姻法的约束。分手后是否需要还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接下来主要分析一些常见的经济纠纷问题。在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是属于财产赠与,一旦赠与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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