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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了别人钱,但是实在没有能力还,讨债的人要上门住到我家,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09-20 13:19: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他人欠钱不还的,建议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而诉讼最关键的就是一定要有证据,所以对于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要注意保存:借款合同或者借条;转账明细或者打款证明;担保手续(如财产抵押或者保证人保证等);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别人欠你的钱不还你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协商成功的可以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求诉讼保全。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别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1)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
    (2)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
    (3)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如果欠款属实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
    追问:是这样的,我大概三年多前欠了别人二十五万左右,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我的工作不稳定,工资攒不够,一直没有还上,催了我很多次,也多次写了欠条,承诺要还钱的,但是每次都攒不够钱,拖了一次又一次,月利息6%,债务越滚越多,到现在成了两百多万,债主就委托讨债公司的人上门,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解答:具体看对方主张的利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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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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