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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怎么收费

公司企业
2023-09-20 07:55: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民事案件按照起诉标的计算诉讼费
  •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清算费用开支范围包括:  
    (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  
    (4)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清算公司催收债务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费用还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在会计上,清算费用科目借方登记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贷方登记结转清算损益数,本科目月末无余额。  本科目应按发生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 法律分析:清算组在处理清算事务时耗时费力,责任重大,且有负担财产责任的风险,因此,立法多规定其享有取得报酬的权利。而取得报酬的依据,一般应结合清算案件的繁简、清算财产的规模、财产的分配情况、清算组耗费的时间、精力及努力程度、同业标准等因素综合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 法律分析:清算公司一般收费: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
    0.5%以下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
    0.5%以下确定。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前款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
    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在30%的浮动范围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管理人报酬比例限制范围,并通过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公告,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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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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