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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别的城市的医院做的检查,医院不给发检查报告,说必须本人来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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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21:58: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投诉医院应该找当地市、区卫生监督部门,或者拨打卫生部门投诉电话。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 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 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 法律分析:去当地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还可以向当地的卫生主管机关(既卫生局),以不作为起诉医院。并要求医院因此给患者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九条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
    (三)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
    (五)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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