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小三了,原配要求返还一千左右的转账,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9-19 01:36: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给小三的钱可以追回。具体如下: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赠与别人,侵犯夫妻财产权益,可以起诉撤销赠与。在返还财产的范围内,应综合考虑第三方的主观善恶;
    2、如果第三方在不知情人已有配偶的情况下接受财产,其主观性是善意的,只承担现有利益的返还义务,不存在的利益不能返还,即善意的第三方不需要返还已消耗的接受财产,只能返还现有的接受财产;
    3、如果第三方知道别人有配偶并与别人沟通并获得财产,主观上是恶意的,那么还应该承担所得利益的返还义务,即如果接受的财产不存在,第三方的返还义务是不可避免的;
    4、如果第三方在接受财产时不知道,以后知道,可以根据知道的时间来界定,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恶意发生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情侣之间的转账,如果无其他约定表明为借款,多数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条件的赠与,分手后无需返还给对方。一些含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如“520”“521”“1314”以及生日祝福的红包等),一般也会被认定无条件的赠与。
    当涉及大额转账或赠与价值较大的财物时(如名贵珠宝、车等),认定其为无条件赠与(不可撤销)还是附条件赠与(可解除赠与合同,要求返还赠与物),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大额赠与往往会被认定为一方以共同生活或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双方分手后,赠与而合同的解除条件成就(实现),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赠与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给小三转账有机会追回,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女方可以从被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向法院起诉,追回丈夫送给小三的钱财。家庭的钱财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三被法律认定为恶意第三人,把共同财产无偿赠予小三,严重损害了女方的财产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