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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怎么分配赡养老人呢?

婚姻家庭
2023-09-20 17:00:10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家有两女儿一个儿子抚养老人分配是平均分哈。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义务,如果出抚养费的话,是平均分配的,在法律意义上,抚养老人是不分儿子还是女儿的。
  • 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义务,如果出抚养费的话,是平均分配的
  • 你好,子女都有义务赡养老人,可以子女自己协商,有争议可以起诉
  • 你好 这就是按照人数进行分配就可以了
  • 你好,可以协商一人赡养一段时间的哈
  • 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方便回答问题
  • 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不分男女的。
  • 不论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 你好,双方的情况说一下呢
  • 具体说一下,可以协助处理
  • 赡养老人子女分配规定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父母有多个子女的,赡养分配的标准可以由子女共同协商,不直接赡养父母的要定期支付抚养费。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 多个子女赡养老人,赡养费分配情况如下:
    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
    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应尽义务,这项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或者转让。
    即使孩子多,每个孩子也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可以根据子女间的约定来进行赡养。子女可以给老人生活费,生活费应根据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老人的需求,当地生活水平综合确定。子女收入达到低保线的,视为该子女无力提供赡养费,可以在精神方面尽心。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两个儿子赡养老人的方式:二人可以在经老年人同意的情况下,依法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处理。且赡养一般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
    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 你好,这个子女一起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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