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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地现在跟别人家的地换着种呢,已经很多年了,现如今农村去了按装风力发电,我种这家的地被占用了,只占用一年,我想问问被占用的这笔钱归谁

征地拆迁
2023-09-19 10:34: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笔补偿应该属于土地实际承包者。
  • 您好,这笔补偿由地的实际拥有人拥有。
    追问:这笔钱归那家所有,那我原来的土地是不是得应该归还于我
  • 家中土地被他人强行占用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农村发展集体主义经济社会组织成员对本集体经济管理组织依法承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享有承包权。
    承包方享有承包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的收益和流转,有权自主组织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处置;
    依法征用、占用承包土地的,有权依法取得相应的补偿;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以下义务:保持中国土地的农业经济用途,不得将其主要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选择使用以及土地,不对土地资源造成永久性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制度规定的其他国家义务。
    对于强占土地的,承包方可以主张: 
    1. 腾出土地; 
    2.弥补损失。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法院。农村责任土地划分、宅基地规划调整、划界等发生的纠纷,由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不属于法院管辖。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处理。
    法院关于审理的土地纠纷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行政诉讼案件,一类是民事案件。
    行政案件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土地权属、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如不成功,可由人民政府处理。人民对于政府对处理分析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信息处理能力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人民需要政府对土地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的处理问题作出自己决定后,对处理研究结果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的,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在人民法院;
    第三,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主管部门必须先处理。占用土地(宅基地)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级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行政处分。
    已经送达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提供的证据:应及时搜查土地纠纷以保存证据,包括土地保有权、财产许可证和各类合同等。此外,还应提供争议土地和宅基地的历史用途。
    涉及侵权行为的,还应当提交侵权人具体侵权行为及其后果的证据。争议由有关部门处理的,还应提交该部门的处理意见。
  • 家里的土地被别人强占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
      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对于强占土地者,承包者可以主张:
    1、腾退土地;
    2、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强占土地如何举报
      第一,可以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举报
      第二,可以拨打当地的县长热线或者市长热线
      第三,可以将此事透露给媒体
  • 法律分析:霸占当事人的承包地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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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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