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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户口没有跟母亲的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拿母亲的社保跟居住证在外省参加高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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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09:07: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不同省份的异地高考政策,随迁子女若想在非户籍地参加高考,一般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此外,还需要注意,不同省份的异地高考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 法律分析:广东省考试院规定,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需符合三个“3”和两个稳定的基本条件,即其父亲或母亲连续三年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具有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且其父亲或母亲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法律分析:大部分省份是可以参加高考的。各个省针对随迁子女都有相应的随迁子女高考政策,户口不在本省,学籍在本省的话,大部分省份都是可以正常参加高考的。你可以到当地的教育考试院查看相应的高考报考条件方面的政策。
    有限制的基本上限制条件都在学籍,父母合法稳定住所,父母社会保险这三方面。法律依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 第四条 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和流入地学生升学考试工作。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
    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经流出地和流入地协商,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
    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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