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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诈骗了但是我报了警警察冻结了银行里面的钱没有被取走那什么时候能返回来呢

刑事案件
2023-09-18 20:41: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被诈骗的钱可以追回,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回被骗的钱财的,需要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并对有关财产的流向进行控制。公安机关也需要及时通过冻结财产、查封扣押的方式来追缴财产,但如果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则是无法追回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 法律分析:诈骗案到执行庭一般需要五个月左右时间判决、退赃。按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一般是办案终结解除冻结。
    须经冻结机关解冻。存在涉案赃款追缴,非涉案金解除冻结等情况。通俗所说的冻结三天,一般是属于公安机关的止付措施,超过三天的,一般是冻结了。
    比较常见的方式有一是止付措施,二是司法机关冻结,三是银行风控冻结。
    银行卡被冻结,会冻结多久呢,可能两三天,可能六个月,也可能一年,或者是更长,遇到这个事,就要做好心理准备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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