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顺序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享有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