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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不在原址盖,危房怎么处理

征地拆迁
2023-09-18 22:44: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怎么处理建议咨询农业农村局!
  • 需要请问土地部门确定的
  • 法律分析:危房改造找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批,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城镇)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村)。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
    (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性住房的;
    (二)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
    (三)1982 年12 月31 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
    (四)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五)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第四条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政策,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
    第五条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
  • 危房改造找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批,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城镇)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村)。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
    (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性住房的;
    (二)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
    (三)1982 年12 月31 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
    (四)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五)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第四条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政策,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
    第五条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
  • 危房改造的申请流程:个人申请、村委初审 、乡镇审核 、房屋等级鉴定、组织实施、竣工验收 、资金补助 。
    1、个人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户口本上全部人员复印件),危房证明(包括有明显破坏特征的危房照片)。
     
    2、村委初审 
    村委会接到危改户的申请后,要实地进行勘察,初步进行房屋危险评定,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议定是否列为危改对象。评议结果在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农户拍照(改造前房屋)上报各乡镇区审核。
    3、乡镇审核 
    各乡(镇、区、街道)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入户,依据法律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评定危房危险等级,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审核改造对象是否符合条件。
    经审核符合改造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报区危改领导小组进行联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
     
    4、房屋等级鉴定
    由住建部门委托房屋鉴定专业机构,对上报的农户房屋进行鉴定,并出具《农村住房危险等级鉴定报告》,鉴定报告为C、D级的列入改造范围。 
    5、组织实施 
    根据房屋鉴定结论报告,由乡镇、村两级和农户按标准严格落实。
    既不得降低标准,也不能吊高胃口。 
    6、竣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区住建局及时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应由农户、村级组织代表、乡镇工作人员以及区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扶贫开发中心)、残联、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实施。
    凡验收不合格的须积极组织整改,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7、资金补助 
    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区、街道)按对应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以“一卡通”统一拨付到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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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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