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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房时开发商让交了2万定金,说是以后可以抵房款。收款名目写的是“团购服务费”,但是当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直接给了一张2万收据变成了“储藏室”定金,也没有签任何这方面的协议。现在通知业主选储藏室我一看储藏室公摊面积超过50%也不能用,没有产权只是买个使用权。我感觉不合理不想要储藏室了,但是开发商拒绝退回2万元定金,且要挟说不买储藏室就不能自主选车位(我之前已经交完5.8万车位费,当时说是谁先交车位就可以优先选择车位)。请问我的定金能退回吗?开发商把我的车位和储藏室进行捆绑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3-09-18 18: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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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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