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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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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4:40: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法律规定没有户口怎么办?
    法律规定没有户口可以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来进行申请办理。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请注意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法律依据:《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5、最后,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刻办妥,因而现有身份证最好先不要交回,以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

    二、户籍迁移具体有哪几种类型?
    每个省对户籍迁出的条件大致相同,而对迁移的要求各不相同,总的来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这种政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居转常”,即在该市居住满一定时间者,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为常住人口,迁入户籍。
    2、人才引进政策
    这种政策主要适用于城市紧缺型人才和一些高级管理、科技技能人才等等,这些人在满足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户籍迁入。
    3、投靠类迁户
    该类方法适用于与该市常住居民结婚的外省居民,或者与该市常住居民有父母子女等亲缘关系的外省居民。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政策
    上海生源地的应届毕业生及获得国外学历的留学生,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户籍迁入。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户口对于普通的公民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户口不仅仅是涉及到公民个人信息的登记,还涉及到家庭的成员信息,同时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户口的话,一定要及时的办理,否则会影响工作。
  • 法律分析:户口办理、新建,迁移流程: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没有户口的孩子可以上学,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只要孩子的年龄是6周岁,9月1日之前出生的,就可以就近入学,与孩子有没有户口没有必然的联系,孩子户口不是孩子不能入学的硬性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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