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湖北省十堰市人社局,我是以前劳动局招工的正式职工,招工前后都在同一单位上班,是1998年招工,清问招工前的社保能否补缴,如何补缴?

其他
2023-09-18 14:29: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用人单位没有继续保存的法定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 第一款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 法律分析:改制企业职工补缴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补缴所需材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XX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没有足额缴纳社保是违反了相关劳动法的。建议去公司所属社保劳动仲裁投诉,要求足额缴纳,提供相关凭证。公司补缴后,个人部分应由个人承担,劳动仲裁可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一般这种情况单位都会按补缴操作。如仲裁不予支持,可到法院起诉。接触劳动合同,可按此进行,公司应给予赔偿。赔偿多少,要视你的薪酬而定。如协商不成,你直接到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填写劳动争议申请表,提供有关公司和你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果劳动部门经过和公司协商不成,你直接就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违法行为,提出申诉理由,要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