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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同居没有结婚,分开了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女方领的。男方不管不问,联系不上该怎么做?

婚姻家庭
2023-09-18 19:35: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承担相应抚养义务
  • 你好可以起诉男方要孩子抚养费
  • 我国法律规定了结婚以登记为准,同居但没有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同居期间有孩子的,可以就子女纠纷提起诉讼,如果仅以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没有登记结婚的只是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双方的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通常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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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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