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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拿钱去医院,可不可以起诉他?

婚姻家庭
2023-09-19 13:34: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要求离婚的话,可以提出财产分割。重大疾病的话也可以起诉
  • 可以说一下自己的情况
  • 您好,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 丈夫一方拒绝支付妻子的医疗费的,妻子可以在婚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于夫妻共同提前进行分割;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患病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丈夫不给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流程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2、人民法院不受理,说明理由;受理,进行开庭调解,审理;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再度调解,再次调解如果还未达成一致,法院则进行宣判。
    对于丈夫不给钱,属于侵犯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若妻子能举证证实因该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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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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