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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租合同签了一年,现在租两个月不想租了,押金可以退吗?

房产纠纷
2023-09-18 11:58:2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看合同约定,一般押金可以退。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所以退租时如果没有对出租屋内的设施造成损害的,当然可以退,如果房东不退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后续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 在你的房租合同签了一年后,如果你现在不想继续租住了,需要提前与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如果承租方有提前通知出租方并得到同意的情况,可以不算违约。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此类规定,那么你单方面解除合同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房东可能会扣除你的押金。
  • 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 押金当然可以退,但是你违约也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 押金是否可以退,要看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签的
  • 你好,建议详谈,我们帮你
  • 法律分析:可以退。押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租合同未到期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退回押金的。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
    但是合同内没有规定以上的这项权益,那么承租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就退租的话,出租方是有权不退还押金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看合同约定,一般押金可以退。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所以退租时如果没有对出租屋内的设施造成损害的,当然可以退,如果房东不退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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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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