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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八级伤残能办残疾证吗?

劳动纠纷
2023-09-17 11:04: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对于工伤八级残疾,具体是否可以申请办理残疾证,还需要根据公民相关工伤是否满足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若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里面的,就可以本人带上相关的医院证明,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残联机构申请办理残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
    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可发给残疾人证。
    认定发证的标准是《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对于明显残联,依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易于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残联可直接发证;县残联难以直接认定残联类别、等级者,请县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检查,由县残联认定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残疾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外皮,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外皮。
    有视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可采用红色外皮的视力残疾人证。
  • 八级伤残可以办理伤残证。对于工伤八级残疾,具体是否可以申请办理残疾证,还需要根据公民相关工伤是否满足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若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里面的,就可以本人带上相关的医院证明,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残联机构申请办理残疾证。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申请、受理、评定、审核、批准、发放、存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对于工伤八级残疾,具体是否可以申请办理残疾证,还需要根据公民相关工伤是否满足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若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里面的,就可以本人带上相关的医院证明,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残联机构申请办理残疾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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