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网管,值夜班,夜班仅我一人值班,怀疑于2006年3月5日早6:00--7:30之间(在我工作时间内)丢失CPU(P4 2.66 506J)一个,512内存一块。当时网吧内有60名顾客在上网。网吧内无任何监控设施(如摄像头之类),99平方米,61台机器。疑为团伙作案,3--5人。当时我在玩游戏(工作时间内可以玩游戏,没限制不能玩),有一定责任,但网吧内无任何监控设施也应该负相当一部分责任。在六点之前我们的技术网管也在(但不在他值班期间),6:00他睡觉之后我才有机会玩,再说当时人很多,就放松了警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