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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晚上进来了陌生人 被我发现了 东西没丢 但是人跑了 报警有用吗

损害赔偿
2023-09-17 09:07: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有用的,建议你先报警处理。
  • 报警找人带上相关身份证明和识别材料即可。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记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但是一般情况下不建议报警,躲着和失踪是两回事,躲着是主观行为,报警会占用警务资源。建议先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联系,取得联系后双方进行沟通。如时间过久,怀疑失踪,则可以寻求警方帮助。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 报警找人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报案人带上相关身份证明和识别材料即可。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记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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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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