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KTV上班然后签合同四个月,没干完,其他工资能拿到嘛?

劳动纠纷
2023-09-16 20:19: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资可以要到,需要有人证。另外搜集一下工作牌,信息表能证明你在这上过班的证据就可以,去劳动部门去告。
  • 法律分析:按照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最高可以获得12个月的工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工资可以拿到,结算到当事人工作结束之日,并可以要求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支付,但注意时效期不能超过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法辞职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您应得的工资报酬,还可以依法要求二倍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