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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只能门诊报销?住院报不了吗?住院只能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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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20:11: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慢性病在门诊和住院均可进行报销,但在具体操作中,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对于一些需要在较长时间内进行药物和 治疗来缓解病情的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可以选择在门诊进行治疗,并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
    对于慢性病的住院治疗,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可能与门诊治疗有所不同。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和医疗机构的规定来确定。
    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治疗,都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和医疗机构的规定来确定。
    因此,如果您需要进行慢性病的治疗,建议您先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了解相关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 你好,城乡医疗保险的办理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建议到当地的社保局了解详细。
  • 你好,医保报销的范围有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不论是城镇职工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疗,首先需要按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批点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如果需要去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到当地社区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
    如果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账的时候,医院会自动给扣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
    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疗、化疗之类的,在医院没有报销的,可以带着医院出具的正式发票、医疗诊断书、用药详单、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如果是在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有转诊证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没出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户口(医保)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法律依据:《社保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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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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