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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就是今天有人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我的微博,引导网友对我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我可以起诉她侵犯我的名誉权

人格尊严
2023-09-15 22:23: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这种行为是侵犯别人名誉权的,如果有侵犯到您的名誉权,你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去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可以起诉,诋毁名誉属于侵犯公民人格权的行为,可以要求其以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行为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保存好相应证据
    /p>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他人若有侵害当事人名誉权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进行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并做出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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